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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就是稳住民生和社会的基础。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千家万户生计,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运行承压时,稳住就业对于稳定经济、安定人心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就业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要打好稳就业政策组合拳,持续挖潜扩容就业空间,加快兑现稳岗返还等政策,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突出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兜住兜牢困难群体的就业底线。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帮助受关税影响的劳动者转岗就业。
“两个项目当天就顺利通过评审。”天津市永昌焊丝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乔宾宾说,审批时间比过去减少约60%,还节省了报告编制费用。
第三,新的台行政机构刚上路,即遇上立法机构改革风暴,尚无亮丽表现。再加上若干“部会”状况不少,屡成媒体议论焦点,如台内务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海委会”等。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涉老案件。在继承纠纷中,依法保护各类遗嘱形式,尊重老年人遗产自主处分权;在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方面,坚决打击养生保健品的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依法支持惩罚性赔偿。二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我们已探索建立涉老典型案例发布机制,连续多年在重阳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际发布指导案例。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两批涉老典型案例,涵盖涉老婚姻、意定监护、家庭成员抚养等热点领域。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发布司法解释回应涉老年人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先后出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决亿万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深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健全适老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涉老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构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二是完善法制宣传机制。坚持和优化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三是建立惠老诉讼服务机制。依法准许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口头诉讼,给予有效的诉讼服务指导和帮助;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通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完善无障碍诉讼设施及服务,方便老年人参加诉讼。
智利智京中华会馆中文学校老师张轶梅表示,社交媒体上,不少智利年轻人对中国心驰神往。即将实施的免签政策为他们赴华旅游提供了便利。未来,文旅为桥、经贸为基、文明为魂的理念将落到实处,学生、学者和文化工作者的往来将更加便利,两国民众将在交流交往中增进心灵相通。
武汉5月16日电 (谭志琼 王梦媛)第二十届“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以下简称“光博会”)16日在湖北武汉开幕,本届光博会首次纳入“国际光日”全球系列活动,吸引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390家知名企业参展,集中发布近百项光电领域前沿技术成果。
答: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离不开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加大涉老纠纷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