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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劳动合同约定企业可调整工作地点,但新疆某公司将员工从北京调整至新疆,跨度超3500公里,已超出合理范围,对劳动者生活及家庭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公司未证明调岗的必要性或采取弥补措施,属于不合理调整。杨某拒绝调岗后仍在原岗位打卡上班,不构成旷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工资差额7740.5元、违法解除赔偿金103453.26元及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费共37045.98元。
杭州西湖畔宝石山上的纯真年代书吧,便是文化圈的朋友和游客打卡杭州的一处地标。自开创起,书吧就全力打造一个阅读空间和沙龙空间,仅文化沙龙就举办了近2000场。
因此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应该同步适度推进税制改革,适度降低名义税率,让企业实际税负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同时国家财政收入也并不会由此减少,进而实现良性循环。
本次发布的“年度渝商”“青年渝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年度创新企业”,涵盖了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商务、通信、现代物流、餐饮等多个领域,均为各行各业中的杰出代表及领军者。他们见证了重庆经济的发展与腾飞,以“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重庆城市精神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检察机关在办理离婚析产监督案件中,应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保护负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家庭生活中,常有夫妻一方尤其是女方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家庭义务,但在诉讼中往往对此不易举证,导致离婚时常处于不利地位。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确立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补偿。由于承担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家庭义务难以量化举证,在具体案件中,应结合夫妻双方对家庭事务投入的时间、精力、贡献等因素,综合认定一方是否负担较多义务、是否应予经济补偿。本案中,康某卿自其子康某五岁时便外出务工,期间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刘某珍独自抚养康某直至其成年,据此可认定刘某珍在抚育子女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应依法获得经济补偿。本案推动了民法典关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引导全社会重视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家庭义务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合理分工、彼此尊重、共建共享具有积极意义。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钟自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