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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英杰的刑事责任。
3月20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据农业农村部监测,3月20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9.02,比昨天下降0.11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20.08,比昨天下降0.13个点。截至今日14:00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0.73元/公斤,比昨天上升0.7%;牛肉58.01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2%;羊肉58.96元/公斤,比昨天上升0.4%;鸡蛋8.25元/公斤,与昨天持平;白条鸡17.37元/公斤,比昨天下降1.7%。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为4.81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2%;重点监测的6种水果平均价格为7.57元/公斤,比昨天上升1.6%。鲫鱼19.89元/公斤,比昨天上升0.6%;鲤鱼14.47元/公斤,比昨天上升0.9%;白鲢鱼10.26元/公斤,比昨天上升1.6%;大带鱼41.15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5%。
盐城地处黄海之滨、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台风、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频发。境内的1000千伏泰吴特高压交流线路和±800千伏锡泰特高压直流线路是远距离输送西部风光电新能源和支撑长三角能源安全的关键基础设施,需要提升特高压输电通道巡检能力。
岛安林场场长张迪介绍,在种植灵芝前,职工们对场地进行了彻底消毒,以减少病虫害的发生。选育的菌种适应性强、产量高、品质好,在落叶松树根处进行打眼种植,确保了灵芝的优质生长。整个种植过程中,岛安林场恪守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坚决摒弃使用对自然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化学肥料和农药,在确保灵芝品质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林场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对于植物品种同一性鉴定的分子标记检测方法是否科学可靠,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若特定植物品种的分子标记检测方法尚未建立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参照其他相关标准作出的鉴定结果,如鉴定方法能科学精准地区分不同品种且具有足够的科学依据和可重复性,则可以作为认定被诉侵权物与授权品种是否具有同一性的证据。《植物品种鉴定MNP标记法》已被确立为国家标准,可适用于水稻、玉米、大豆等原始品种鉴定、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和品种真实性鉴定。果子蔓属凤梨品种的同一性鉴定可以参照《植物品种鉴定MNP标记法》进行。经鉴定,被诉侵权种苗“新红星”与授权品种“红运来”为极近似或相同品种。广州某农科公司未提交反驳证据,故可认定被诉侵权种苗与授权品种“红运来”具有同一性。遂改判广州某农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7.5万元。
基于量子密钥分发的量子保密通信是迄今唯一可实现“信息论可证”安全的通信方式。目前,基于光纤链路的城域城际量子通信已发展成熟并初步得以应用。为实现远距离乃至全球化的量子保密通信,需要克服光纤存在的固有损耗以及难以覆盖全球的问题。
安徽某高科公司为“荃9311A”“YR0822”“荃优822”植物新品种权人。其中,“荃优822”稻种由该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母本“荃9311A”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为该公司核心秘密,未对外公开,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徽某高科公司在“荃优822”试种达到量产效果后,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某种业公司,由后者获得国内独家生产经营权,且转让合同对涉及该种子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均约定了严格的保密义务。2019年和2020年,安徽某种业公司与某种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某进签订《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承揽合同》,委托该合作社生产“荃优822”水稻种子,明确约定承揽人应保证亲本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保证承揽生产的种子不流失,亲本流失或私自繁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每年会根据农户种植亩数核发稻种母本数量,并派驻技术员在种植基地长期指导种植、监督生产和防止稻种流失等。自2019年起,邓某进与某信种业公司的王某勇、黄某勇三人共谋,安排其合作社员工黄某自安徽某种业公司处通过每亩多申报的方式多申领亲本“荃9311A”,在安徽某种业公司监管之外私自繁育“荃优822”稻种,并交由某信种业公司套牌对外销售113840斤,给安徽某高科公司造成损失1090360元。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邓某进、王某勇、黄某勇及黄某四人通过虚报骗领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