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31 10:31:38 | 浏览次数:9349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生育津贴与劳动报酬法律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相互取代。女职工因生育享受的产假系法定权利,放弃产假提前返岗上班是爱岗敬业的体现,应当予以尊重。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便女职工已领取的生育津贴数额高于其本人生育前的工资数额,用人单位亦无权要求返还差额部分。从注重女职工劳动权利和生育权利双重保护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对提前上班的产后女职工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平正义,应当予以鼓励。
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8月28日上午,中国煤矿文工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文工团领导任命决定。经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决定,任命靳东为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团长。
华南师范大学“向客之音”突击队创作了客家儿童音乐剧《阿民与大黄》。该项目以“音乐+科技+文旅”创新模式推动客家文化传承,联合国内25所学校,在汕尾、梅州、清远、深圳、广州等地开展线上线下展演,年覆盖观众超50万人次。
审理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造成对方家庭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在已登记结婚因离婚一方要求彩礼返还的案件中,在返还具体金额上,除关注夫妻共同生活的持续时间外,还应当考虑离婚当事人的归因与归责因素,若离婚可归因、归责于一方,则可不予返还或少返还彩礼。本案夫妻双方在“闪婚”情形下离婚,被告的家暴行为是导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故在彩礼返还时应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三亚6月7日电 (记者 张茜翼)何以中国·行走海南——海外华媒解锁Hainan Travel活动7日在三亚启动。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华文媒体人士、外籍主播,来到海南展开为期6天的深度探访,以国际化视角展现海南自贸港新风貌。
兰州和乌鲁木齐之前都只有一条跑道,因起降架次多,乌鲁木齐一直是国内最繁忙的单跑道机场之一。扩建后可以极大缓解这几座机场的现有压力。